房产登记信息(房产登记信息证号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 1、房产登记信息如何查询
- 2、怎么查个人房产信息查询
- 3、查房产证信息怎么查询
- 4、网上怎样查不动产登记信息
房产登记信息如何查询
你好,许多人们在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都会考虑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然而,买房子不是交完房款就完事了的,还需要办理各种手续以及房产登记,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的权益。那么我们房产登记之后该如何查询呢?请参考以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到你,
房产登记信息如何查询
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有两种方法:
一、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去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处,填写查询申请表,(不清楚要查什么就全部查一下),到查询窗口即可。
二、网上查询:打开浏览器,百度一下“网上房地产”,点击搜索结果中的网址进入。进入网上房地产首页后,点击导航栏上的“在售楼盘”,右下方就会罗列出目前在售的楼盘列表信息。在导航栏下方的“项目名称”框中输入你所购买的楼盘名称,点“查询”,即可显示该楼盘的基本信息。
点击右上角的“楼盘表”,就出现了该楼盘的的楼盘图了。默认显示的是1#楼和楼盘图。点击你所购的楼栋号,如3#楼,住宅。就显示3#楼和楼盘图了,红色代表已经备案,黄色代表已经解压,灰色代表房产仍在抵押状态。根据房号所在的颜色,就可以知道是房子否备案了。
房产登记信息去哪里查询
一、到房屋所属区县土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档案室调档查询,填写查询申请并缴纳费用即可复制打印并加盖档案室印章。(注:农房及村镇自建房在各镇或所属房管所档案室打印和查询)登记资料不得仅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
二、查询、复制登记簿应符合下列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身份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登记簿中房地产的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拥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可查询、复制其房地产的登记簿中信息。
其他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证明,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利害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明、与查询房地产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
关于房产登记信息如何查询以及房产登记信息去哪里查询?的相关内容就这么多了,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对此也有一定的了解了。在查询房屋信息登记时也要注意查询的方法,不同城市在查询的时候具体也会有差异,大家可以根据当地政策来进行办理以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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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个人房产信息查询
查询个人房产信息的方法如下:
1、到当地房管部门限购窗口进行查询,因为根据住建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等有关规定,房屋权利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明,明确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事项。查询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要注意的是只有去所在城市的房管局方可查询,网上是查询不到的,因为这些涉及到个人诸多隐私以及财产,所以这些信息都是内部的,外网查不到。
2、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查询房屋登记信息,要求在进行房屋登记时使用的是该居民身份证姓名和证件号(包括二代证和一代证自然升位)。对于使用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等)进行房屋登记或身份证号重号、错号,同一姓名存在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身份证件。
查房产证信息怎么查询
查房产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1、实施不动产登记以来,房产证资料已经移交给不动产登记部门管理,因此房产证权利人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查询;2、司法机关依法查询,公安部门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管理工作。第四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
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第五条: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遵循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设置自助查询终端、在相关场所设置登记信息查询端口等方式,为查询人提供便利。
网上怎样查不动产登记信息
法律分析:1、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一种网上查询方法:首先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必须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但目前只有极少部分地区提供了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若要查询,必须有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
(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
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还必须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1、封面名称。
房产证的封面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扉页盖章。
房产证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动产权证为各登记机构公章。过去以各地方人民政府为主体,而下一步不动产登记的主体变为了登记机构,因此不动产权证书取消了套印,直接盖各登记机构的章。
3、扉页增加二维码。
不动产权证书在扉页的右上角新增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市民扫描二维码即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实现不动产信息快速查询。
4、内页增加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证书的一项重要变化就是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为今后可能以“宗地单元”为依据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奠定基础。
5、附图更全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